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:
经交通运输部同意,现将《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交通运输部办公厅
2021年4月1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抄送:各直属海事局,中国船级社,部法制司、海事局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。
附件下载:水运领域许可事项首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
指导文件:国办发(2014)第21号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通知 国办(2007)第17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)©版权所有:华誉嘉诚国际征信有限公司 | 关于我们 | 网站声明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1220号 鲁ICP备20020668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