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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:优化营商环境,切实推进城市更新建发展
来源:    发表时间:2022-05-18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为加强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(以下简称“征收评估机构”)信用评价体系建设,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规范从业行为,引导诚信经营,提高社会信誉度和执业水平, 营造公平竞争、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,青岛市住建局出台《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》,建立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用评价体系,切实有力地提升青岛市征收评估机构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,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  征收评估信用体系既有社会信用体系的一般特征,也应当充分体现出征收评估行业的鲜明特色。在调研过程中,坚持“问题导向”,逐步形成了“一条主线、三个目标”的总体思路。一条主线是指,把征收评估信用管理作为行业管理、市场管理、现场管理的主线,通过对评估机构的信用信息采集、分类、评价、应用,形成全过程的信用管理链条。三个目标是指,一是完善房屋征收法规政策体系,主要梳理当前征收评估管理中存在问题以及诚信体系建设的不足,结合事中事后监管要求,建立征收评估信用评估机制,完善房屋征收法规政策体系;二是提高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息化水平。通过制定信用办法,适应房屋征收新形势、加快管理方式转变、全面提升管理水平;三是提升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执业水平。通过精细化、数字化、标准化考核评价机制,规范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执业行为,提高执业能力,促进房屋征收工作有序推进。

  经过分析,制定《办法》,一是讲诚信是企业应有的行为规范和应尽的社会责任,二是信用评级是企业树立形象、提高竞争力、扩大市场的有力武器, 三是改进不足,加强管理,提高经营水平的一面镜子,四是教育、警示失信企业的有效形式。开展房屋征收评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,提升房屋征收评估的机构服务水平,对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,将会有力促进城市更新建设发展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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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(2007)第17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通知
国务院办公厅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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