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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推广应用“码上诚信”工作征求意见
来源:    发表时间:2022-06-13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近日,记者从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局获悉,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“码上诚信”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现已公布,面向社会征求意见。全省“码上诚信”工作将向教培机构、房产中介、客运企业等多个领域推广应用。

  据悉,“码上诚信”是以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,采用国家公共信用报告标准模式,展示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和自愿申报信息的个性化信息码,具有归集、查询、评价、预警、宣传等功能,是构建社会信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有效载体。截至目前,全省申请预置码市场主体累计已达82.93万家,占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的28.3%。

  黑龙江省将引导各类书法、绘画、音乐、演艺、外文、体育等各类儿童特长、兴趣培训机构自愿申请赋码,公开展示自主承诺信息、办学资质信息、师资信息、收费标准等信息;引导房地产经纪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自愿申请赋码;引导“老字号”“原字号”“新字号”企业自愿申请赋码;引导出租汽车公司、长途客运公司、网约车公司应用“码上诚信”展示公司资质情况、诚信状况等;引导3A级以上旅游景区以及景区内从事经营服务的餐饮、住宿、纪念品销售等市场主体主动申请赋码,通过“码上诚信”展示诚信服务承诺,积极推动冰雪大世界、中央大街、中国雪乡、亚布力滑雪、五大连池、镜泊湖等龙江旅游品牌化景区实现“码上诚信”全覆盖;引导各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“码上诚信”展示检验检测资质信息、收费标准等信息;引导各类展会参展企业自愿申请赋码;引导各类网络店铺经营市场主体自愿申请赋码。

  此外,黑龙江省还将探索在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到期延续、许可增项等行政审批事项时,将“码上诚信”展示信息作为审批有效要件,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件、材料,实行“码上许可”“码上审批”。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在行政监督检查时,将探索应用“码上诚信”查询市场主体有效资质信息,不再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相关佐证,提升监督检查效率。同时,探索向各类网络电商平台、网约车平台等开放“码上诚信”系统端口对接,提供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核查服务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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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文件:国办发(2014)第21号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通知
国办(2007)第17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通知
国务院办公厅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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