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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新区:以“信用”赋能营商环境“再升级”
来源:    发表时间:2023-12-22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在全省率先推出“标准地+承诺制”“首违不罚”“信用服务体验区”“信用服务驿站”“处罚即修复”等创新性改革举措;获评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……

  一直以来,长春新区坚持把打造“诚信新区”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性工程,紧紧围绕“补短板、强基础、求创新、重应用”思路,重点推进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,以“信用”之力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、再提升、再突破。

  让诚信成为城市发展“新风尚”。长春新区对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,连续三年依次开展“诚信新区建设年”“诚信新区提升年”“诚信新区攻坚年”创建工作,围绕提升、优化、创新、联动、品牌等五方面,全面建立长春新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;组织诚信知识竞赛,发放诚信倡议书,开展诚信主题教育、诚信宣传月等系列活动,全面提升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;强化平台建设,改造升级信用中国(长春新区)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门户网站,开设示范街区展示、重点机构查询模块,增设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库专栏等新区特色内容,实现各部门业务与信用信息平台融合对接;建立重点人群信用管理模块,联合274个重点机构创建信用档案,为教师、医生等重点人群创建信用档案,为行业商会会员企业创建重点行业信用档案;积极开展“信易+金融”服务,帮助企业获得授信18.23亿元。在一系列务实举措下,诚信成为一种新风尚,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能量。

  让信用体系建设激发市场“新动力”。从企业需求出发,逐步建立起多维度信用服务体系。“标准地+承诺制”改革带来了审批提速。在北湖科技园、益田硅谷新城创业孵化基地、摆渡创新工场等3个政务服务驿站基础上,精心打造3个信用服务驿站,将信用业务咨询、信用记录查询、信用报告打印、信用修复指导、“信易贷”注册融资、“信易+场景体验”等6大服务功能引入信用服务驿站,让企业不出园区即可享受优质信用服务。在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全省首个信用服务体验区,为经营主体和居民群众解读信用政策,展示信用建设成果,宣传信用知识,接收政务诚信投诉举报等。

  让信用成为惠民便企的“金钥匙”。长春新区强化监管创新,全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,以信用之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。逐步扩大以信用为基础的“免申即享”政策适用范围,推出《长春新区稳经济保增长助力市场主体发展36条》,其中80%的政策条款为“免申即享”,通过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或者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方式兑现政策;探索推出信用修复提醒告知制度,保障企业及时纠错、主动自新,降低失信影响,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“温度”,该做法已被国务院《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》第132期刊发。今年,又探索推出“承诺+提醒+代办”的“处罚即修复”新举措,实现信用修复再升级。

  车无辕而不行,人无信则不立,一流的营商环境离不开信用体系支撑。长春新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,探索推出信用工作新模式、新经验,推动长春新区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、实现新提升。


 
上一篇: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指出,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。推进定点医药机构、医药企业、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,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告知承诺制,将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,与监督检查频次、处罚裁量等挂钩,推动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自查自纠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,主动履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。   《意见》明确,根据信用评级,对失信定点医药机构,可通过协议管理在资金结算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;对相关责任人员,可按照医保协议中止医保支付资格;对失信医药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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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文件:国办发(2014)第21号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通知
国办(2007)第17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通知
国务院办公厅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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